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于2024年5月9日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电子信息类产品配送服务(KQYY2025028)现作如下澄清或修改:
一、澄清或修改: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原内容:
3.1产品质量保证期
※3.1.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
包1.脉动真空灭菌器、台式真空灭菌器、医用快速干燥柜,整机质保3年;
包2.清洗消毒机,整机质保4年。
修改后:
3.1产品质量保证期
※3.1.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
包1.脉动真空灭菌器、台式真空灭菌器,整机质保3年;清洗消毒机 整机质保4年。
包2.医用快速干燥柜,整机质保3年。
二、澄清或修改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五、比选文件获取及投标时间要求
原内容:
(四)所有投标书应于2025年 5月9 日 9:00至 2025年5 月19 日 17:30(工作时间)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重庆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综合楼七楼审计科(须密封盖章)。邮寄标书的以快递送达口腔医院并签收的日期为准(收件人:审计科 李老师 88602318)。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修改后:
(四)所有投标书应于2025年 5月9 日 9:00至 2025年5 月21 日 17:30(工作时间)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重庆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综合楼七楼审计科(须密封盖章)。邮寄标书的以快递送达口腔医院并签收的日期为准(收件人:审计科 李老师 88602318)。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