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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合同外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比选公告《FW2024044》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8/28 浏览:

事项名称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一、需求内容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1

 

二、服务要求:

基本要求
1.对以下三个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①沙区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工程约2980万元(其中购房款2600万元,装修380万元);②冉家坝院区1-5楼装修装饰改造工程约1129万元;③冉家坝院区食堂装修改造工程约233万元。三个工程需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恪守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切实履行“诚信、廉洁、高效”的服务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执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审计工作及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行业标准。
3.服务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
(二)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审查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情况
2.审查项目建设及概算执行情况
3.审查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4.审查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造价真实性
5.审查工程造价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人员要求
1.供应商派出的工作人员必须有相当的经验,熟悉业务,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服从采购人的项目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本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担任过2000万元以上竣工决算审计项目现场负责人,供应商提供证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列明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清单(格式自拟),以及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2024年1月至2024年8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应相对固定,审计过程中未经医院(审计科)同意,人员清单中所列的主要人员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财政部门或相关部门发放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等与审计服务相关的资质证书,能胜任审计工作(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性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分所)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且总公司(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分所)参与本项目, 总公司(总所)参与磋商的,不能再授权分支机构(分所)参与磋商。提供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2023年度营业收入须在500万元以上(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在职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3人(提供近3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近五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行业惩戒,无不良诚信记录,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三、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包干价,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含承接采购人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交通费、食宿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注:本次审计服务由采购人提供办公场地,但不提供用餐,工作用餐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2.报价(及相关资料需盖公章后以PDF或图片电子版)发送:sjk806@163.com报价需写上联系人及电话。

四、挂网时间2024年828日至2024年9217:00

五:评选方法: 供应商一次性报价,医院进行评审后综合选取

六、联 :(技术)老师 88602318;(采购)李老师8886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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