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推介 > 正文

重医大附口医(2018)92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关于印发医药代表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0/6/28 浏览:

各科室:

为深化我院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医药代表从业行为的监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作风“九不准”等要求,特制定《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医药代表需递交的相关资料目录

      2. 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表

      3. 医药代表接待日登记表

 


1.重医大附口医[2018]92号关于印发医药代表接待日制度的通知.doc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