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1.招生计划:20名。
2.招生专业及导师名单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招生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还须满足:
大学英语六级≥500分,且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著一篇及以上。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
3.申请人员须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口腔科类别下的各培训专业。
4.培训基地须为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5.工作单位同意推荐(无工作单位须由规培基地同意报考),硕士生导师同意接收。
6.英语CET-4成绩合格。
四、报名
1.报名流程:按学校招生简章执行。
注:每名导师仅能接收1名申请者。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北部新院1305室学院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报名信息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重庆医科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提供培训结业合格证书;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提供规培录取通知书和培训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审验原件,并将材料1、2、3的原件和材料4、5、6、7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按上述顺序整理成册交院系工作人员存档。
五、筛选、考核排序及拟录取
1.如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符合报名条件者即直接拟录取;
2.如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口腔医学院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
1.请各申请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得由其他人员代为提交。
2.学院将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者不予录取。
3.申请人员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若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申请学术资格者,无论培养过程进行到何种环节,学校将保留追述的权利。
4.申请学位人员须保证学习时间,要求有1年脱产学习时间,在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完成其课题研究。申请人必须严格准守重庆医科大学及口腔医学院规章制度,按照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毕业要求除达到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相关要求之外,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CSCD核心期刊论著一篇。
5.未尽事宜,以重庆医科大学招生简章为准。
如对我院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处或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纪委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处电话:023-88602319;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23-88860033。
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19.6.20
附件1
口腔医学院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及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