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慎考虑,我院放射场地铅防护改造招标书中,投标人须知第一款合格投标人第一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增资后)”现更改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