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就冉家坝院区综合楼、门诊楼楼梯间石材翻新养护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一)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冉家坝院区楼梯间石材翻新养护。
(二)招标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三)工程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重医口腔医院
(四)工程量:
冉家坝院区地面石材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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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面积(㎡) |
类别 |
长度(米) |
1 |
门诊楼楼梯间+转角 (-2楼至10楼) |
438 |
地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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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综合楼楼梯间+转角 (-2楼至22楼) |
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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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综合楼楼梯(楼梯平面、立面) (-2楼至2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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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 |
1872 |
4 |
门诊楼楼梯(楼梯平面、立面) (-2楼至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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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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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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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5 |
工程量仅供参考,请按实际考察工程量报价.
(五)施工工艺和施工时间要求:
施工工艺:打磨+晶面处理
(由于各施工单位技术、设备的区别,请各投标方必须和我院后勤保障科联系到现场确认翻新施工样板,我院将根据施工样板效果进行验收)
施工时间要求:为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有噪音和有灰尘产生的工序必须在每日下午6点-晚上12点之间开展,每日施工后需要把相关区域清洁干净。
(六)承揽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其中水源、电源由招标人按照合同金额0.1%收取投标人水电费,其他工具、材料、设备、人员由投标人提供。
(七)验收标准:
1.石材翻新后不能有磨痕,不能有坑洼,不能对石材造成损坏。
2.石材接缝自然美观、缝隙和石材面无明显色差。
3.翻新后石材表面无污痕、无明显色差,色泽自然,整体光亮。
4.表面干净,不吸附灰尘。
5.边角与拐角处与中央位置翻新效果和质量保持一致,不存在施工死角。
6.石材养护过程中和养护后不能污染医院环境,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
7.和我院确定的翻新施工样板效果一致或者更好。
8.由于梯步施工只能手工操作,受到平整度的影响允许光泽度比楼梯间平台适
备注:(请各投标方必须和我院后勤保障科联系到现场确认翻新施工样板,我院将根据施工样板效果进行验收)
(八)翻新完成时间:
2017年9月20日前。(先对门诊楼楼梯间进行翻新,验收合格后再对综合楼楼梯间进行翻新)
(九)质保期:叁年。
(十)付款方式: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款95%,5%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 投标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最近2年内有大楼石材翻新业绩2次及以上。
4. 投标人所用工具、材料、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标准和要求。
5. 投标人能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标书所列工程量。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单位不能转包中标资格。
7.能提供石材翻新养护方面的专业证书。
8. 能响应招标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投标报价和货币:
1. 投标报价为包干价,包括完成本合同内容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费、主辅材料费、安装费及直接费、间接费、摊入(销)费、维护、利润、安全措施费、保险、税金、物价上涨、工作调整等全部费用及合同内指明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本次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投标人自身情况和市场风险自主填报。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的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包括的内容,均为本次招标范围。如投标人未将招标文件中一项或多项项目进行报价,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已将未列入的项目报价包含在已报项目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 最高限价为20万元;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4 .各潜在投标人必须安排时间到现场查勘后结合我院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报价。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为包干报价,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漏报、少报、缺项等,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2. 投标人企业介绍。
3.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安全作业证书复印件盖章复印件。
4. 具体的翻新养护方案。
5. 需报翻新养护费用地面每平方米单价、楼梯梯步每米单价和总价。
6. 最近2年办公楼石材翻新养护2次证明资料。
(二)投标文件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构成目录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用A4纸打印装订后盖章,并且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
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文件需装入牛皮袋密封,并且在牛皮袋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最后在牛皮袋正面和密封口处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书提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重医口腔医院
综合楼806审计科办公室
投标书提交截至时间:2017年8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程纯珍 联系电话:023-88860110 (联系看翻新施工样板)
冯静 联系电话:023-88602318
五、中标原则、中标通知:
根据投标书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报价书、优惠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比较,综合优势领先者中标。
比较结束后,招标方仅对中标者发出通知。招标方有权对落标者不做落标说明和解释。
六、招标书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书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于得到标书三日内通知招标方,招标方会将答复内容在网上予以公开答复。
备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书,如果投标书与招标书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将视为废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本招标书的解释权属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招标办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