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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购置一台口腔粘膜自体荧光可视化检查系统采购招标邀请书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7/20 浏览: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就口腔粘膜自体荧光可视化检查系统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口腔粘膜自体荧光可视化检查系统1

交货地点:渝北区松石北路426

项目内容: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粘膜自体荧光可视化检查系统1

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

    招标时间:

2017 7 20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7 728 16:00之前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审计科(须密封盖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地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  邮编:  401147

 电话: 023- 88602318      88860001

传真:023-  88860222

联系人:宋磊  李艳

                    投标人须知

一、合格的投标人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序号

技术要求(★必须满足项目)

1

可用于发现口腔黏膜的异常,帮助医生决定是否对可疑口腔病变进行活检

2

设备具有过滤反射的蓝光,实现对产生的自然组织荧光直接可视化

3

可利用选择性过滤机制向医师提供口腔粘膜的优化视图

4

需通过一个便利的按钮即可直接实现LED陈列光源的开启和关闭

5

观察仪可对患者侧的查看口外壳上具有外形凹槽,一次性附件仅需扣合在其上即可,操作简单方便

6

可连接摄像头进行拍照存档

7

光学元件额定输出功率(400460nm)~1W;

8

照明光斑直径(在10CM的工作距离时)~4cm;

9

最小工作距离(从元件正面组织)~8cm;

10

输入电压及频率:AC220V,50-60Hz;

11

主机一台;充电器一套;摄像卡座一个;一次性透镜盖  10

12

提供有效期在3年的相关耗材报价。

 

二、投标报价和货币

    2.1 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本合同的全部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物价上涨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检测报告等全部费用及合同内指明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本次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投标人自身情况和市场风险自主填报。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的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2.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包括的内容,均为本次招标供货范围。如投标人未将招标文件中一项或多项项目进行报价,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已将未列入的项目报价包含在已报项目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3 最高限价为15万元;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2.4该报价为所有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后附所列部分。

2.5 本项目不安排勘查现场,各潜在投标商可以自行安排时间现场查勘。如因投标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漏报、缺项等,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商自行承担。

三、投标书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

二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

第三部分: 《设备参数部分》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和单位盖章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中标原则、中标通知

根据投标书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报价书、优惠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比较,综合优势领先者中标。

比较结束后,招标方仅对中标者发出通知。招标方有权对落标者不做落标说明和解释。

七、招标书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书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于得到标书三日内通知招标方,招标方会将答复内容在网上予以公开答复。

备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书,如果投标书与招标书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将视为废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本招标书的解释权属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招标办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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