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就全院化粪池清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工程名称:
全院化粪池、生化池、隔油池等清掏维护项目
工程地点:
上清寺路7号,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综合楼5楼,沙区门诊
工程内容:
上清寺院区:化粪池、污水站生化池、三号宿舍排水沟;
冉家坝院区:污水站生化池、化粪池、集水坑、污水井、隔油池、排水沟;
沙坪坝门诊部:化粪池、污水站生化池。
每个院区每年清掏三次,4个月一次。
招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7年 4月 27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审计科(须密封盖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地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
邮编: 400015
电话: 88602318 88860025
传真: 88860222
联系人:冯 静 郑新
投标人须知
一、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报价和货币
2.1 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本合同内容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主辅材料费、摊入(销)费、维护、利润、安全措施费、保险、税金、工作调整等全部费用及合同内指明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本次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投标人自身情况和市场风险自主填报。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的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2.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包括的内容,均为本次招标范围。如投标人未将招标文件中一项或多项项目进行报价,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已将未列入的项目报价包含在已报项目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3 最高限价为一年44900元;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2.4 本项目不安排勘查现场,各潜在投标人可以自行安排时间现场查勘。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漏报、缺项等,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商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和单位盖章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准备标书及递交标书的相关费用,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投标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五、中标原则、中标通知
根据投标书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报价书、优惠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比较,综合优势领先者中标。
比较结束后,招标方仅对中标者发出通知。招标方有权对落标者不做落标说明和解释。
六、招标书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书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于得到标书三日内通知招标方,招标方会将答复内容在网上予以公开答复。
备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书,如果投标书与招标书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将视为废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本招标书的解释权属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招标办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全院化粪池清掏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总分值 |
分项 |
指标 权重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投标报价(60分) |
投标报价 |
50% |
1、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2、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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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部份(20分) |
投标人信誉、业绩 (10分) |
10% |
近三年3份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评分标准: 1、有3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0分 2、有2份合同得6分。 3、有1份合同得2分。 4、无合同复印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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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服务 (5分) |
5% |
1、承诺能4小时内到场维修的 5分,否则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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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力 (5分) |
5% |
1、具有3名专业技术维护人员(5)分 2、具有2名专业技术维护人员(3)分 3、具有1名专业技术维护人员(1)分 4、不具备专业技术维护人员(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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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部份(20分) |
技术要求 (20分) |
20% |
1、对招标要求100%响应 20分 2、对招标要求基本响应 1-19分 3、对照表要求不能响应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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