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就院内日常房屋维修进行邀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维修内容:院内日常房屋维修,具体维修内容详见附件。
维修要求:维修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相关 施工验收标准,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中标方随时满足招标方的院内维修要求,随叫随到,并在招标方规定的维修时间内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发标时间:2014年10月10日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4年10月31日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招标办(须密封盖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地址: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邮编:401147
电话:88602318
传真:88860222
联系人:冯静、李远刚
投标人须知
合格的投标人:
具有三级及三级以上建筑安装、室内外装修工程承包资质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方提供的维修内容清单,报出每项维修内容的综合单价,本项目采取一次性包干报价方式。结算时按实做单项进行结算,维修结算金额累计达到10000元时办理一次结算支付。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投标书编制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简介、业绩证明、资质证书。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报价书内容:单项综合单价报价,最终优惠报价。
4、其他服务优惠条件。
5、工期承诺。
6、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7、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和单位印章。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准备标书及递交标书的相关费用,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上述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评标原则、中标通知:
根据投标书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报价书、服务优惠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比较,综合优势领先者中标。
评标结束后,招标方仅对中标者发出通知。招标方有权对落标者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招标书澄清:
投标人招标书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于得到标书三日内通知招标方,招标方会将答复内容发给所有招标书的投标人。
备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如果投标书与招标书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将视为废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本招标书的解释权属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招标办。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二O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