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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就冉家坝和上清寺两院区食堂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3/7/9 浏览: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就冉家坝和上清寺两院区食堂节能改造项目进行邀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名称:
   食堂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时间:
    2013 7 9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3 0716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审计科(须密封盖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地址: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
邮编:400015
电话:  88602318      88602368
传真:  88860166
联系人:冯 静  周 明
 
 
 
 
 
 
 
投标人需知
 
合格的投标人
    本招标适用于具有国家要求的相关证照等资质的投标人。
投标报价和货币
    本招标是对医院职工食堂节能改造项目进行邀标,其该项目投标价按招标方提供的该项目要求进行,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投标书的编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简介、业绩证明、合格的燃气节能资质证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通过ISO及其他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如有需提供)
    报价及维护响应表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书需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和单位盖章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准备标书及递交标书的相关费用,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投标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中标原则、中标通知
    根据投标书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报价书、优惠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比较,综合优势领先者中标。
    比较结束后,招标方仅对中标者发出通知。招标方有权对落标者不做落标说明和解释。
 
招标书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书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于得到标书三日内通知招标方,招标方会将答复内容发给所得招标书的投标者。
备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书,如果投标书与招标书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将视为废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本招标书的解释权属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审计科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项目要求
要求:
1、节能改造范围: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冉家坝院区和上清寺院区综区职工食堂。
包括:电蒸饭柜、燃气蒸饭柜、燃气热水器、电开水器、电煮面炉等高能耗设备。
2、执行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保障上述设备达到燃气和用电节能目标。
3、节能目标:整个系统改造后的节能率应达到45%——55%,投资回收期在1.5年左右,投资回报收益率在80%以上。
4、应有至少5家已改造项目的详细资料证明其节能效果。
5、改造期间不能影响食堂的正常工作。
6、质量保证要求:质保两年,终身维护。
7、不统一组织看现场,投标方需要看现场可自行安排。
注:投标人如果需要了解具体技术问题可来我院咨询或打电话(88602318 、88602368)。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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