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 招标公告 > 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清寺院区11-12楼装修招标邀请书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3/1/15 浏览: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就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清寺院区11-12楼装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招标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清寺院区11-12楼装修
    发标时间:2013年1月15 日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于2013年1月 21日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招标办(须密封盖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
    邮编:401147
    电话:88602318    88602368
    联系人:冯静    杨耀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上清寺院区11--12楼改造装修工程


    为满足我院上清寺院区11--12楼教学实验室的使用功能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我院上清寺院区11-12楼教学实验室改造装修工程予以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简介:
   上清寺院区11-12楼教学实验室面积近2250平米,要求对室内原吊顶,部分墙体,墙面,地面,给排水,弱电,压缩空气管道,照明和设备用电线路等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改造装修(具体见设计图),并配合教学设备安装厂商做好设备安装。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有三级装修施工资质。
    三、施工要求
    1、施工中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围栏作业,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确实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2、招标方派技术人员配合中标单位制定具体施工方案,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有专人负责协调;
    3、招标方配合中标单位办理有关人员的进出许可证;
    4、施工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和第三者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5、中标方在施工中必须保证医院人员、财产、物品安全,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负责赔偿;
    6、中标单位确保所使用的各种材料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四、完工期限:2013年5月1日前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工程进度达到80%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余款结算金额的5%。
    六、投标书组织内容及顺序
    1、投标文件目录; 
    2、投标公司《公司简介》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及相关的国家要求的其他资质材料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部分业绩及项目简介; 
    4、具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5、投标报价书,按招标方所提供的改造施工图中内容包干报价,并含拆除及设备安装配合费,工程造价、设备、材料、人工工资、员工社会保险和福利、运输费、检测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明细(综合单价); 
    6、公司合作理念、项目管理标准(质量)及服务承诺; 
    7、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投标相关事项
    1、投标文件贰份,密封于同一文件袋,封口加盖单位骑缝印章。所有投标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印章,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书一律不退还; 
    2、开标、评标、中标: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标由医院相关部门组成评标小组进行综合评标,综合分值最高的为此次竞标中标者;
    3、本次中标公司不允许再进行转包;
    4、投标单位可向我院索取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自行到现场考察,医院不组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13年1月15日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