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晶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就渝中区上清寺路7号新大楼10层义齿制作工厂装修改造进行邀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名称:
重庆晶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义齿制作工厂装修改造项目
工程内容:包括装饰、电气、给排水、弱电、应急照明,不含拆除部分。
工程规模:装修建筑面积约900m2。
招标时间:
2011年 5月12日
招标资料获取方式:统一到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楼八楼审计科领取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资料。联系电话:88602318,联系人:李远刚。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1年 5月 23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审计科(须密封盖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处理。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邮编:401147
电话:88860018
传真:88860222
联系人:冯静
投标人需知
合格的投标人
本招标适用于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资质的投标人。
投标报价和货币
本招标是对渝中区上清寺路7号新大楼10层义齿制作工厂装修改造项目进行邀标,其该项目投标价格按招标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以及国家相关现行计价规范要求进行编制,投标货币为人民币,其投标报价总价最高限价为60万元。凡投标报价总价超过60万元的投标报价作为废标,
投标书的编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简介、业绩证明、施工组织方案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通过ISO及其他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如有需提供)
报价及维护响应表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书需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和单位盖章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准备标书及递交标书的相关费用,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投标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中标原则、中标通知
根据投标书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报价书、优惠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比较,综合优势领先者中标。
比较结束后,招标方仅对中标者发出通知。招标方有权对落标者不做落标说明和解释。
招标书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书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于得到标书三日内通知招标方,招标方会将答复内容发给所得招标书的投标人。
备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书,如果投标书与招标书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将视为废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本招标书的解释权属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审计科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