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特殊疾病病种:
老政策:16类特病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糖尿病1型、2型;系统性红斑狼疮;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冠心病;风湿性心瓣膜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型精神障碍;结核病;血友病;重度前列腺增生。
新政策:增加了4类特殊病种,即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骨髓增殖性疾病和
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二、每年只付一次“门槛费”
老政策:特病参保人员一年内多次住院治疗的,每次均要支付住院“门槛费”,“门槛费”逐次降低1%。
新政策:特病参保者住院治疗的,每年度只需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支付一次“门槛费”。以目前15万特病参保者来计算,这次调整将为患者减负4300多万元。
三、调整原因:医保规定的特殊疾病多为常见病、多发病,甚至伴有多种并发症,其发病几率相对较高,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情况时有发生,多的甚至一年住院七八次。以目前市级统筹区住院门槛费(社区医院200元、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40元,三级医院880元)而言,患者自付费用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