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维保类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就北部分院消防系统维保项目进行邀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北部分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招标时间:
2011年3月7
日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1年3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审计科(须密封盖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地址:渝中区上清寺路7号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邮编:400015
电话:89035808 89035813
传真:89035822
联系人:冯静 程纯珍
投标人需知
合格的投标人
本招标适用于具有国家要求的相关证照等资质的投标人。
投标报价和货币
本招标是对医院消防系统维保项目进行邀标,该项目投标价按招标方提供的维保项目范围及相应的消防法规要求进行,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投标书的编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简介、业绩证明、合格的消防系统维保资质证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通过ISO及其他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如有需提供)
报价及维护响应表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书需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和单位盖章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准备标书及递交标书的相关费用,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投标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中标原则、中标通知
根据投标书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报价书、优惠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比较,综合优势领先者中标。
比较结束后,招标方仅对中标者发出通知。招标方有权对落标者不做落标说明和解释。
招标书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书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于得到标书三日内通知招标方,招标方会将答复内容发给所得招标书的投标书。
备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书,如果投标书与招标书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将视为废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本招标书的解释权属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设备科。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项目要求
要求:
1、维保范围: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北部分院综合大楼、门诊大楼的消防灭火系统的设备设施、管道、线路等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移动灭火系统、其他消防设施、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电梯及水泵等联动系统等。
2、执行目标: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保障上述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3、维保单位保障我院上述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更换损坏元器件等并承担单件价值在100元以下的元器件更换费用。
4、投标人需写明维保项目执行安排时间表及维保内容,和设备设施故障的响应时间及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投标人如果需要了解具体技术问题可来我院咨询或打电话(89035813)。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11年3月4日